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出国(境)访学交流活动的通知

 

为顺应高等教育的国家化发展趋势,增进本校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型人才,不断提高学生国际交流的层次、水平和成效,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出国(境)访学交流活动,请广泛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优秀学生积极参与访学交流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访学目的

1.积极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2.通过可持续的访学交流,逐步吸收国外高校的优秀办学经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声誉。

二、访学时间:2013年12月-2014年6月。

三、参加对象

浙江海洋学院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圆满完成访学交流任务;

3.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提供访学所需费用。

四、预设访学路线及经费预算

出访地

初步预算时间(天)

初步测算经费(元)

香港、澳门

5

5000

韩国

5

5500

新加坡

5

5800

台湾

6

6800

澳大利亚

8

15000

注:以上出访地为初步打算,学生在填写报名表时也可按照自己意愿填写意向出访地,但最终以实际组团成功为准;经费测算为初步测算,实际经费以组团成功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五、经费支出:由学生本人自理。

六、选拔程序

选拔分学生报名和面试选拔、公示确定三个阶段。

1.学生报名:学生根据个人意向和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考虑确认后,再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学工办,学工办对报名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2.面试选拔

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报名名单汇总后,由学校组织的面试专家组适时安排学生进行面试,选拔产生各个出访团队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3.公示确定

学生处将选拔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确定最终的出访学生名单。

七、材料报送

学生须将《浙江海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生报名表》于11月11日下午16:00前报到文理科楼133学工办(联系人:李凡,电话:681667),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浙江海洋学院出国(境)交流学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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