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撑企业选拔公告

为培养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根据我校学生创业现状,经学校研究决定,前期学生创业项目采用专业公司支撑、学生创业团体经营管理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创业中心”)监督的运行模式.创新创业中心基于学校目前资源初步规划设计了一批创业项目作为“招标立项创业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专业公司作为第三期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撑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需选拔支撑企业的创业项目及场地分布情况

1.创业项目一:休闲吧;

经营范围:咖啡、奶茶、饮品等;

场地分布:J幢宿舍楼架空层西北面(靠近莲池),室内平面图见附件1;

2.创业项目二:旅游服务

经营范围:出国交流团组织、旅游业务承接、户外用品出租、包车业务等

二、选拔原则

1.学校、专业公司、大学生创业团队三方均应本着互利协商、公平公正、诚信多赢的原则,在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友好、高效地合作;

2.企业承担创业项目的前期投入(或合作协议书规定的份额),提供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技术等保障;享受协议约定的经营收益额度; 

3.企业需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等,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能力范围内最大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多方面支持;

4.企业在校园内一切活动均受创新创业中心监管。

三、申请条件

1.企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的合法的经营权利,持有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

2.企业注册经营范围需与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项目具有高度吻合性;

3.企业在自身经营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掌握该领域一定的社会和商业资源;

4.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周转能力,能够一次性(或指定期限内)支付创业项目所有(或合作协议书规定的份额)的资金与相应设备、物资;

5.提供技术支撑的企业,需持有国家颁发相关的资质认证,所提供技术应秉承低碳环保的原则,排放指标必须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参数;

6.企业有明确的项目经营策略,成熟配套的人员培训与管理机制,熟悉海洋学院概况,了解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7.拥有专利技术或其提供的技术和某种资源具有不可代替性的企业优先。

四、申请所需材料

1.企业合法营运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负责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撑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4.《大学生创业项目合作方案》(自拟),需包含企业资质说明材料(如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资金周转能力等相关证件、文字或图片);与学校合作形式;后期运作(如投资安排、学生创业团队指导与管理安排);相关承诺(注入创业基金额度、学生创业团队利润额度、服务质量、维护保养、设备更新等);其他支持政策设计(如设定奖学金等)

五、工作流程

第一步:企业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5:00)将申请所需的上述四份材料交至创新创业中心(浙江海洋学院杨存国活动中心109),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周五)中午11:00,创新创业中心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归档;

第二步: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创新创业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企业,并通知企业负责人来校面谈相关事宜;

第三步:对于有多家符合资质且有意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情况下,由创新创业中心举行专场听证会,听证会流程如下:

(1)听证会代表:校大学生创业指导专家组、学生代表;

(2)听证会形式:企业负责人介绍大学生创业项目合作方案、听证会代表提问等环节,听证会代表结合书面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合作方案从优选择专业公司作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支撑企业。

第四步:创新创业中心通知准支撑企业来校商谈具体合作细节;

第五步: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召开包括学生创业团队负责人和支撑企业负责人在内的三方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形式,并向全校公示一周;

第六步: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召开三方签约仪式

(1)创新创业中心与专业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书;

(2)创新创业中心与学生创业团队签订经营协议书;

(3)专业公司与学生创业团队签订合作协议书。

第七步:专业公司根据合作协议正式开始运作。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180270

联系人:丁艳峰(13515806499)  陈峰(15257073526)

办公地点:杨存国活动中心109室

附件1:J幢宿舍楼架空层西北面

附件2: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撑企业申请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

  • 附件【2013116165739122.doc】已下载